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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(草案)》获通过

[日期:2008-07-24] 来源:  作者: [字体: ]

 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研究部署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和开展全民节能行动,审议并原则通过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(草案)》和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(草案)》。

  会议指出,随着工业化、城镇化加速发展,能源供应紧张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。与此同时,我国能源消费不合理、利用效率低的状况仍然比较严重,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大型公共建筑、城市景观以及家庭用电等方面还存在许多浪费现象,节约潜力很大。解决我国能源问题,必须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、节约优先的方针,把节油节电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。

  会议强调,要突出重点,一要抓好汽车节油。二要抓好锅炉节油。三要抓好电机系统节电。四要抓好空调节电。五要抓好照明节电。六要抓好办公节能。

  会议强调,节约能源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责任。会议决定在全国开展全民节能行动。会议指出,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带头节能,对增进全社会节能意识具有重要的引导和示范意义。为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,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,有必要制定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》。条例草案明确了公共机构及其负责人在节能工作中的责任,规定公共机构应建立健全节能管理规章制度,提高节能管理水平,及时发现和纠正能源浪费现象,并接受社会监督。 (新华网)

【来源:21世纪经济报道】 (责任编辑:张涛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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